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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檢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有關「醫事人員戒菸衛教證書到期換(補)證作業須知-藥事人員」及「醫事人員戒菸衛教證書到期換(補)證作業須知」舊制,延長適用至110年12月31日止,敬請協助週知所屬會員。

發表於
   發文機關: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5月28日
   發文字號:(110)國藥師舜字第1100700648號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有關「醫事人員戒菸衛教證書到期換(補)證作業須知-藥事人員」及「醫事人員戒菸衛教證書到期換(補)證作業須知」舊制,延長適用至110年12月31日止,敬請協助週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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