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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西藥販賣業藥商應落實西藥優良運銷準則,以維護民眾用藥品質及安全一事,請轉知所屬會員,詳如附件,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1月15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00059730號
 
   
 

 

  主旨:有關西藥販賣業藥商應落實西藥優良運銷準則,以維護民眾用藥品質及安全一事,請轉知所屬會員,詳如附件,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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