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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605766號令修正發布,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儘速將前述產品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7月10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91285588號
 
   
 

 

  主旨:有關「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605766號令修正發布,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儘速將前述產品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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