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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本部109年3月20日衛部醫字第1091661705號函(諒達),因受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期限於109年12月31日前屆滿須更新者,逕予展延6個月一案,補充如說明段,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6月22日
   發文字號:衛部醫字第1091663895號
 
   
 

 

  主旨:有關本部109年3月20日衛部醫字第1091661705號函(諒達),因受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期限於109年12月31日前屆滿須更新者,逕予展延6個月一案,補充如說明段,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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