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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尼斯可股份有限公司新莊廠之「悠悠藥膏(衛署藥製字第043251號)」(批號:U015011)及「利怕蚊液200毫克毫升(衛署藥製字第040890號)」(批號:R09801)藥品回收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6月05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91003541號
 
   
 

 

  主旨:有關尼斯可股份有限公司新莊廠之「悠悠藥膏(衛署藥製字第043251號)」(批號:U015011)及「利怕蚊液200毫克毫升(衛署藥製字第040890號)」(批號:R09801)藥品回收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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