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會員,您好:
轉知[109/04/22全聯會轉知健保署公告]訊息如下:
1、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期間,健保署辦理提升暫付金額方案,自費用年月109年3月起,修正方案補付金額計算方式。
2、經分析108年及109年1月至2月申報資料, 醫療費用負成長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佔多數,為協助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於疫情期間維持正常運作,修正處理原則:若今年暫付金額低於去年同期核定金額者,進行補付,補付金額計算方式:自費用年月109年3月起,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皆以去年同期核定金額計算補付金額:
(1)即補付金額=108年同期核定金額-當月暫付金額。
(2)若無去年同期者,補付金額=當月申請點數*0.95-當月暫付金額。
3、前開補付金額計算修正後,後續仍將視實際執行情形及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
新北市藥師公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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