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有關「佐登妮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製造販售之「馬蘭精油(製造日期:2017/01/17)」、「薰衣草精油(製造日期:2016/12/21)」「佐登妮絲OMA律動精油12(號)複方(製造日期:2017/7/25)」產品,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結果與規定不符一案,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陳列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作業,請查照。
由 NTPA009 在 2018, 七月 31 - 14:46 發表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7月26日 | ||||||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71394646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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