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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景德"景克敏點眼液0.25毫克/毫升(衛署藥製字第057143號)」等2項藥品部分批號應予回收一案,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4月20日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070004981號
 
   
 

 

  主旨:有關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景德"景克敏點眼液0.25毫克/毫升(衛署藥製字第057143號)」等2項藥品部分批號應予回收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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