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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來源不明外送便當衛生不佳,衛生局持續追蹤辦理說明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文:食品藥物管理科
   日期:01月15日
 
   

 

 

 

有關媒體報導「中原院餐廳」訂購便當之宣傳單地址登載「新北府大樓8樓」,經査本府8樓彭園餐廳並無對外發送此訂購宣傳單張,另査刊登業者同日前報載之「泰羊城便當」事件,亦為衛生局前經查核板橋區「好師父川味便當店」所有,已責令業者撤回所有不實地址內容之宣傳單張,並要求暫停作業直至改善完成為止。

衛生局楊舒秦科長說明,「好師父川味便當店」目前已暫停作業改善衛生環境,衛生局屆期將進行複查,倘業者屆期衛生環境未改善完成,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開罰6萬至2億,另涉及不實宣傳廣告,彭園餐廳已委請律師處理,將寄出存證信函,不排除對該業者採取法律行為追溯。

衛生局再度呼籲,勿買來路不明,地址登載不實店家販售之食品。購買即食食品應選擇商譽良好,可直接現場購買之產品,依販售場所整潔衛生狀況評估,另應注意食品色澤及氣味是否正常,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避免常溫下病原菌滋生,而影響身體健康。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科  楊舒秦科長  電話:(02)2257-7155分機2211

附件:1070108新北市衛生局稽查外送便當衛生不佳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