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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良諾克感冒液,竄改效期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 連翊君記者
   日期:05月26日
 
   

 

 

 


▲「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遭查獲竄改有效期限。(圖:食藥署提供)

「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遭查獲將舊標籤刮除批號及效期並貼上新標籤。食品藥物管理署昨(25)日表示,查核時於該公司出貨區查獲改包裝、批號及效期的藥品共1524瓶,現場已立即封存,並將庫存品及待報廢品共逾16萬瓶全數封存。

食藥署會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5月24日赴天良生物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藥品優良運銷規範(GDP)符合性評鑑,發現該公司將「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舊標籤刮除批號及效期並貼上新標籤,全案已依違反藥事法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食藥署已當場責令廠商全面下架該項產品,並將發布問題藥品回收訊息,請藥局與藥商配合將「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下架回收,後續並將由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協助清查轄區內藥品回收情形。

食藥署同時呼籲民眾,如有購買該項產品,請立即停止使用,衛生局已命業者對外公布退貨機制。另外,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若業者違法製造或輸入偽藥,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