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更多C型肝炎病患接受全口服抗病毒新藥的治療,中央健康保險署昨(3)日宣布,原規劃第二階段給付條件放寬於6月1日實施,現在決定提前至5月15日上路,讓患者能及早接受治療。
健保署表示,全民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於4月20日通過修訂C肝藥品給付規定。考量給付條件放寬後,肝纖維化程度F3及F4患者將不用先經過干擾素及雷巴威林治療失敗即可使用,受惠人數更多。
健保署說,這類患者病況較為嚴重,易衍生為肝硬化或肝癌,故公布於106年5月15日實施第二階段給付條件放寬。
健保署強調,今年健保總額分配之全口服新藥專款預算為20億,為達分配公平,採取由醫師代病患預先登錄,並取得號碼,才能得到藥品給付措施,醫療院所要確實依照C肝新藥給付執行計畫申報登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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