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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腸炎弧菌之檢驗(MOHWM0011.02)」,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 研究檢驗組
   日期:04月28日
 
   

 

 

 

主旨: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腸炎弧菌之檢驗(MOHWM0011.02)」,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腸炎弧菌之檢驗(MOHWM0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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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授食字第1061900803號
衛授食字第1061900803號附件(檢驗方法)
衛授食字第1061900803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