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藥品後出現嚴重皮膚過敏反應?」、「藥水怎麼有異常沉澱?」、「換不同廠牌藥品比較沒效果?」遇到用藥問題該怎麼處理,這是許多人心中的疑慮。食品藥物管理署昨(19)日提醒民眾,遇到上述問題,應儘速回診原醫療機構或向領取藥品的藥局通報,也可通報食藥署,進行調查處理。
食藥署表示,為確保藥品上市後的安全、療效及品質,除建立通報系統,並主動監視國內、外藥品安全或品質訊息、進行市售品抽驗及製造廠稽查等。若發現藥品有新增安全問題或重大品質異常,則啟動安全性再評估或品質調查,必要時,採取風險管控措施,例如發布警訊、修改藥品仿單(說明書)、要求市售品回收,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食藥署對於通報管道在該署網站已建置「單一通報入口」(路徑:http://www.fda.gov.tw>主題專區>我要通報),民眾可透過電腦線上通報。另針對藥品不良品及療效不等,也可透過手機通報(網址:http://qms.fda.gov.tw),搭配藥品條碼掃描、手機照相功能。
食藥署表示,考量民眾的習慣,食藥署同時設有電話通報專線,藥品不良品及療效不等通報專線:02-66251166轉6401。藥品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畢翠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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