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C肝新藥治療條件放寬!昨日健保藥物共擬會議通過,只要F3嚴重肝纖維化以上,就可接受治療,不需先前經「干擾素」合併「雷巴威林」治療失敗者才能納入,但仍需為無肝功能代償不全者,估有9100人受惠,健保署官員表示,新制6月1日上路。
C肝新藥自今年1月24日開始分階段納入健保給付,但迄今僅有2482位接受治療,與原先估計3000多人尚有一段差距。台灣消化系醫學會C肝防治組召集人簡榮南表示,完成率偏低可能與肝硬化病患三個月回診一次有關,亦即有些病患這段時間還未到回診的時間,也有的願意做第二次干擾素治療而不吃新藥,另有些病患等不了健保,先行自費治療或是吃學名藥,因而影響C肝新藥納入健保給付的人數表現。
由於C肝新藥給付今年編了20億,預計給付8000名額,擔心完成率太低,進而影響明年C肝新藥撥予額度,台灣消化性醫學會因而建議放寬C肝新藥給付條件,未來不需再要「干擾素」合併「雷巴威林」治療失敗者,只要治療前C型肝炎抗體陽性超過6個月及肝纖維化程度F3以上,且無肝功能代償不全,即可適用健保C肝新藥給付。
昨日這項提議在健保藥品共擬會議上通過,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施如亮表示,新制將在6月1日上路。另亦提醒醫療院所,依規定必需上傳資料取得「登錄完成碼」後,才能處方藥品,同時記得需在4周後回傳病毒資料,健保才會給付。
目前有62件醫療院所未依規定4周後回傳病毒資料,5件未取得「登錄完成碼」即先開藥,另有4件連登錄都沒有登錄,1件未檢測病患是否具有抗藥性,這些健保一律不給付,也不可跟病患收自費,若有,民眾可向健保署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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