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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市售彩色隱形眼鏡色素溶出品質監測結果均合格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研究檢驗組
   日期:12月07日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發布105年度市售彩色隱形眼鏡色素溶出品質監測結果,共抽樣28件彩色隱形眼鏡進行色素溶出試驗,檢驗結果均合格。

彩色隱形眼鏡不良反應事件時有所聞,102年8月新聞報導消費者使用角膜變色片,因其色塊細微剝落造成角膜潰爛,地方衛生局亦曾接獲民眾申訴其購自網路的變色隱形眼鏡使用後會褪色並導致角膜受傷,食藥署102年即抽驗30件市售彩色隱形眼鏡進行色素溶出試驗,結果均合格,為保障消費者使用彩色隱形眼鏡之安全,再於105年1月至6月間,委由各地方政府於轄區內眼鏡行及藥粧店等(圖一),抽樣市售彩色隱形眼鏡檢體共28件,其中國產品22件,輸入品6件(圖二),依據原廠規格進行色素溶出試驗,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彩色隱形眼鏡屬第2等級醫療器材管理,業者應依藥事法第40條規定,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並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食藥署提醒民眾在選購彩色隱形眼鏡時,應選擇標示有許可證字號(如衛部(署)醫器製字第XXXXXX 號或衛部(署)醫器輸字第XXXXXX 號等)之產品。使用前應詳閱業者提供之使用說明書,使用時要遵守清洗、配戴方式等注意事項,倘眼睛有任何不適症狀,應立即向眼科醫師求診。民眾若發現有不良品或發生不良反應,皆可通報到衛生福利部建置之「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qms.fda.gov.tw/tcbw/)或撥打通報專線:02-239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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