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407552號
主旨:
公告委任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必要藥品通報系統、登錄作業及專案核准之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一日生效
依據:
一、必要藥品短缺通報登錄及專案核准製造輸入辦法第十二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本部原辦理必要藥品通報系統、登錄作業及專案核准之事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一日起依規定委任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請廠商自該日起前往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在地(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電話:02-27878200)洽辦。
二、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494
(四)傳真:(02)27877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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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藥品短缺登錄及專案核准製造輸入辦法之委任公告(公告掃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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