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開放藥物回收案件線上登錄功能
一、為強化藥品及醫療器材之回收管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
統」(以下簡稱本系統)中建置「藥品回收作業」及「廠商醫材回收通知」等2項功能(相關操作方式
詳參http://qms.fda.gov.tw/tcbw/,廠商回收作業操作步驟)。
二、如尚未申請本系統之使用帳號者,請至系統登入畫面(http://qms.fda.gov.tw/tcbw/)下載「藥物食品化粧品
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廠商帳號申請暨管理辦法及權責須知」,並於填寫完畢後行文至該署。
三、若在使用上出現問題,請聯繫以下承辦人:
(一)藥品問題:(02)2787-8000轉7412、7416
(二)醫材問題:(02)2787-8000轉7572、7519
(三)資訊問題:(02)2715-2222轉326
附件:
藥物食品化妝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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