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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分級醫療-醫界:未轉診就醫,應提高部分負擔

發表於
   資料來源:聯合
   記者: 黃安琪記者
   日期:04月19日
 
   

 

 

 

小病跑大醫院、急重症患者加護病床難求、醫學中心急診壅塞已是老問題。台灣社區醫院協會昨舉行研討會,盼落實分級醫療、轉診,依法執行健保法第四十三與四十四條,提高門診部分負擔、推行家庭醫師制度;立委與醫改團體建議,可先於都會區試辦,解決大醫院一床難求的窘境 。

不過,即將於五二○以後上任的準衛福部長林奏延昨天到場表示,是否提高門診部分負擔,目前仍在收集各方意見,將於就任後盡快對此發表看法。

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指出,台灣加護病房密度居全球第一,但高達三成急重症患者無法在六小時內住進加護病房。

根據一○一年五月至一○三年三月的統計,平均每個月有五十六名病人因此被延誤, 恐增加患者死亡率。

根據健保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百分之卅、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五十」,但目前並未落實。

台灣地區醫院協會呼籲,衛福部應依法,落實健保法第四十三條及四十四條,民眾若未經家庭醫師轉診就醫,以一○二年平均門診費用試算,原本部分負擔三百六十元應為一千五百廿五元,增加三點二倍。雖然費用增加,但可以改善大醫院塞車現象。

與會的前立委田秋堇贊成未轉診就醫提高部分負擔,她認為,家庭醫師扮演轉診的關鍵角色,平日與患者保持良好、密切醫病關係,待評估須轉診治療時,才進入分級較高的醫院體系;若不經轉診直接就醫,得自行額外負擔。立委洪慈庸也贊成,認為符合使用者付費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