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非處方藥」使用安全,鼓勵民眾在使用非處方藥前先閱讀用藥資訊,衛生福利部參考先進國家規定,並考量民眾閱讀習慣及視障、銀髮等之族群需求,於3月1日公告「西藥非處方藥仿單外盒格式及規範」及實施方法。
有關非處方藥仿單及外盒改版換新裝的實施日期,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簡任技正祁若鳳表示,自衛福部公告日3月1日起,新申請之非處方藥查驗登記,或標籤仿單外盒變更申請,應依規定制定標籤仿單外盒,提供食藥署審查。另外,已核准於電視及電影刊播廣告之非處方藥許可證持有者,應於今年12月底前,取得標籤仿單外盒變更核備函。她指出,預計於今年依據上述改版換新裝執行狀況,與相關公協會及消費者團體討論下一階段優先實施新裝的藥品類別。而市售非處方藥於108年12月底前,分年分階段完成標籤仿單外盒變更作業,其時程食藥署將另行公告。
此次衛福部公告非處方藥適用範圍包括: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成藥或乙類成藥之外盒及仿單。
有關新的規範,在仿單部分,除成分外,其餘刊載內容應以民眾易於理解之文字表達。外盒部分,為便於消費者掃描,QR Code應印於藥品開口下方最大面積處的右下角。
藥師公會全聯會表示,不論是藥品的外盒、仿單等藥品使用細節,即使標示再詳盡,專業的用藥部分仍需仰賴藥師提供諮詢與溝通,以確保民眾的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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