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4年11月12日以衛部保字第1041260776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一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影本)1份,請查照。
◎會員優惠專區
藥師草藥鋪podcast 2024 FAPA投搞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