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傳出有民眾誤將止汗制臭劑當作香水使用,導致皮膚產生刺激,還有誤信網路偏方,導致傷口或皮膚紅腫等情況。針對防晒、染髮、燙髮、止汗制臭劑等含藥化粧品,藥師公會全聯會表示,藥師有責發揮專業,協助民眾了解如何正確使用,避免造成傷害。
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資料顯示100年至103年我國止汗制臭劑進口總值自1.21億成長至1.46億,成長率達20%,顯示國人對於止汗制臭劑的需求日益增加。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止汗制臭劑屬含藥化粧品管理,購買時應看清楚產品是否有許可證字號。
「藥師有責指導民眾注意含藥化粧品選購及使用安全的正確觀念」,藥師公會全聯會監事會召集人古博仁表示,止汗劑不是體香劑,且腋下也是屬較敏感處,如不當塗抹或過當使用,會造成皮膚刺激紅腫癢痛過敏反應,藥師應了解民眾需求,做正確建議和用藥指導。
藥師應提醒民眾購買止汗制臭劑等含藥化粧品時,要「認字號」看清楚產品外包裝是否有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含藥化粧品許可證字號如衛部(署)粧製字第○○○○○○號、衛部(署)粧輸字第○○○○○○號及衛部(署)粧陸輸字第○○○○○○號。
古博仁說,使用止汗劑前,要檢查肌膚狀況,要「避傷口」。最佳使用止汗制臭劑時機,是睡前或者是在肌膚乾燥下使用,要避免在大量流汗、散熱後使用;使用時更不可以全身塗抹,應該要「限局部」,用於腋下等易出汗部位。止汗制臭劑與常見的保濕化粧品、防曬劑不同,應視情況適量使用,「不過度」使用,以避免肌膚刺激。
目前食藥署核准止汗制臭劑可使用氯化羥鋁(Aluminum Chlorohydrate)、鋁鋯複合鹽類(Aluminum Zirconium salts)、氯化鋁(Aluminum Chloride)、倍半氯化羥鋁及其衍生物(Aluminum sesquichlorohydrate及其衍生物)、矽酸鋁鋅銀銨(Ammonium Silver Zinc Aluminum Silicate)共5種成分。
依藥師法及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規定,含藥化妝品製造及輸入需由藥師監督。藥師法第15條指出,藥師業務包括:含藥化粧品製造之監製;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9條規定,製造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者,應聘請藥師駐廠監督調配製造。
市售止汗制臭劑產品種類多,常見的有滾珠劑(Roll on)、噴霧劑型(Spray)、固狀劑(Stick)、乳霜劑(Lotion、Cream)及粉末狀(Powder)等,消費者可依使用需求及習慣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
在選購及使用化粧品時,若發現有不良品或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qms.fda.gov.tw/tcbw/,通報專線:02-66251166 轉6401。更多化粧品安全選用資訊請上http://www.facebook.com/tfdacos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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