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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食品、藥品安全,上緊發條!食藥署公告標示新規範,仿單須載賦形劑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26期)
   記者: 
   日期:07月20日
 
   

 

 

 

基於國內藥品賦形劑審查與國際接軌考量,食品藥物管理署於6月26日正式公告「藥品仿單應刊載賦形劑成分名或品名」,規範已領有西藥許可證者(原料藥除外),應於12月31日前完成仿單刊載賦形劑作業,詳細訊息可至食藥署網站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中之「食藥署公告」網頁查詢。

食藥署表示,每個人對藥物反應都不一樣,藥廠製造藥品時使用的「賦形劑」(Excipients,不具有療效的輔助性原料),可能含有會產生過敏的成分,若特殊體質者就會引起過敏,在藥品仿單(說明書)清楚標示賦形劑成分,可以使醫療人員充分掌握藥品成分與賦形劑對療效的影響,讓有過敏體質的民眾在使用藥品時,可以避開含有會引起過敏的賦形劑成分之藥品。

食藥署自102年起推動藥品標示賦形劑政策,目前已進入第二階段,要求新的西藥查驗登記案仿單要全面標示賦形劑成分名或品名,預計104年第三階段將全面實施藥品仿單標示賦形劑成分,讓藥品成分標示更加透明。

食藥署2月12日公告含acetaminophen成分藥品仿單刊載事宜,評估結果認為其中文仿單應加刊的「警語及注意事項」有肝毒性、與酒精併用、過敏性反應、嚴重皮膚反應等。去年,9月30日公告含valproate相關成分(valproate sodium, divalproex sodium, valproic acid)藥品仿單修訂相關事宜等。

賦形劑是指藥品為了特定的目的,而添加的物質,通常包括稀釋劑、色素、矯味劑,及其他添加劑等,並非藥品之有效成分(主成分),本身沒有藥理作用,例如玉米澱粉就是一種常見的賦形劑,這類成分的特性,都是安全且風險很低。然而因個人體質的關係,可能對於藥品中賦形劑某些成分(如乳糖)過敏,故在藥品仿單(說明書)清楚標示藥品所有成分,藉以尋找更適合自己的藥品,格外重要。

牛樟芝產品標示

另外,為有效及合理管理牛樟芝食品,確保消費者選購產品之權益,衛生福利部於7月10日以部授食字第1041302003號公告訂定「牛樟芝食品管理及標示相關規定」。

一、食品使用牛樟芝為原料時,食品業者應具備該原料之詳細加工或製造過程、規格及90天餵食毒性試驗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上市前送衛生福利部備查。

二、牛樟芝食品應依下列規定標示:

(一)於產品外包裝以中文加註「嬰幼兒、孕婦、哺餵母乳者,如欲食用本產品,請洽詢醫師或醫療專業人員」之警語字樣。

(二)於產品外包裝明確標示原料使用部位為子實體或菌絲體及其培養方式。

三、實施日期:前述第一點及第二點之規定分別自公告次日一年(105年7月11日)及一年六個月(106年1月11日)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