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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永昌藥品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利達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製造藥品「 清胃爽錠(衛署藥製字第011436號)(有效期限105年9月以前的全批號)」藥品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4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1007598號
 
   

 

 

 

 主旨:有關永昌藥品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利達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製造藥品「 清胃爽錠(衛署藥製字第011436號)(有效期限105年9月以前的全批號)」藥品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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