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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了解胃藥下架事件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14期)
   記者:  苗栗縣記者顏群芳
   日期:04月27日
 
   

 

 

 

近期,因為某些藥廠將不符法定規範的碳酸鎂或碳酸鈣加入胃藥當中,引起一般大眾消費者的恐慌,在此,以簡短的文字讓各位能更清楚了解此次的藥安事件。

一個藥品的組成,包含了主要成分以及賦形劑:

1. 主要成分也就是有效成分,扮演著發揮藥效的主要角色,但須具有原料藥許可證或依藥事法第16條規定輸入自用原料藥,才可以加工製造。

2. 賦形劑是除了有效成分以外,有目的性地添加於藥品中的任何成分,包含稀釋劑、黏合劑、崩解劑等不同的用途,但都需符合藥典的規範,才能加入藥品裡面。

所以,不管是食品級或工業級的碳酸鎂、碳酸鈣,只要不符合以上2點規範,就直接加入藥品裡面,都不算是合法成份,屬於藥事法第21條所稱的劣藥,必須依照規定期限,來收回市售品,如果明知為劣藥,而有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可依藥事法第85條,處以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台幣一萬元以下罰金,所以藥事機構應依照食品藥物管理署所發布的最新訊息,將有問題的藥品全部下架,以保障民眾的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