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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藥局歇業(非新舊承接)應將所屬市招拆除,請將相關規定轉知及督促所屬會員,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0441962號
 
   

 

 

 

 主旨:有關藥局歇業(非新舊承接)應將所屬市招拆除,請將相關規定轉知及督促所屬會員,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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