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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於去年度持續監控電子媒體(包括電視、電台、網路)廣告計11,236件、監控時數達2, 354小時,共查獲1,305件違規廣告,其中食品類高達865件(66.3%)為首,化粧品類261件(20.0%)次之,再其次則為藥物類179件(13.7%)。另以違規廣告宣稱之效能類型統計顯示,以宣傳「美膚美容」(21.38%)、「血液循環」(12.34%)、「減肥瘦身」(9.73%)功效分據前三名。食藥署指出,未來衛生機關將持續加強稽查,以維護民眾健康與消費權益。
食藥署呼籲,凡廣告太神奇、太吸引人的,都應「停」下腳步,「看」清商品標示與相關說明,並多「聽」取正確資訊,切勿輕信誇大不實的廣告,而民眾亦可至食藥署「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網址http://illegal-ad.fda.gov.tw/)查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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