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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藥登記、藥保存、藥申報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883期)
   記者:  彰化縣記者賴姵妘
   日期:09月01日
 
   

 

 

 

彰化縣衛生局於8月15、16日舉辦「管制藥品管理法規」講習會,再次叮嚀醫師、藥師及管制藥品相關人員,要特別注意管制藥品的管理細節。

狀況題一:如果購買管藥時,訂的藥品與送來藥品不同時,該如何處理呢?

1. 絕不簽收,請送貨員直接退回,並通知該公司業務。

2. 若已簽收,認購憑證與管制藥品仍要妥善保留、登記,再通知該公司進行退貨程序(退貨時要有退貨憑證,也要妥善保存、登記)。如未詳實登記可罰6至30萬元。

狀況題二:醫師開Morphine針劑1支給病人使用,但只需要注射半支量,剩餘半支的殘量可以直接丟掉嗎?

不行。管制藥調劑或使用後的殘量需銷毀,由管制藥品管理人會同有關人員銷毀並作紀錄備查。未遵守可罰3至15萬元。

狀況題三:去年一整年都沒有調劑管制藥品,所以就不需要申報了吧?

不行。即使沒有使用管藥,沒有任何進出紀錄,也需要按時申報(隔年一月份),否則可罰3至15萬元。

狀況題四:某患者開Zolpidem 20粒,但庫存量只剩15粒,先給病人15粒,購買新藥後再補5粒給病人,登記時仍以處方量登記就可以了?

不行。應先登記15粒,待新藥到時,再登記5粒,在簿冊備註病人姓名。(登記應以實際進出為依據)

狀況題五:含管制藥品成分的指示藥品,因為是指示藥品所以不需登記?

含鴉片成分,含量每毫升≧0.1mL及含可待因成分之內服液,含量每毫升≧1mg,應將領受人之姓名、住址、所購品量、供應日期,詳實登錄簿冊。

以上是調劑時常見且容易忽略的問題,提醒藥師平時就要詳實登載、落實盤點、保存資料、定期申報,才能有效管理管制藥品的流向。有其他管理管制藥品方面的問題,也可以向彰化縣衛生局藥政科李苑翠詢問相關法規,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