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審議藥師法第11條修正草案,現行條文因限制藥師只能在一處執業,日前大法官釋憲認為違憲,因此行政院與多位立委提出不同修正版本,但立委意見不一,今天最後決議進行朝野協商。
不過,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蜀平表示,若通過立委版本,藥師「租牌」、「人頭」問題將非常嚴重,無人替民眾用藥安全把關,公會將號召5000人於6月2日上凱道遊行。
藥師法第11條文「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去年7月經大法官釋憲,牴觸憲法第15條保障工作權,認定違憲,應於1年失效,即今年7月31日前,但至今仍未達共識。
因擔心藥師人頭氾濫等問題,藥師公會全聯會今天也赴立法院抗議,李蜀平說,立委蘇清泉提出的版本,藥師在醫療機構間的支援,可以事先報准,就能在執業登記以外的處所執業,等於是門戶大開,幾家診所或藥局可以合請一名藥師就好,租牌、人頭問題會更嚴重,因此傾向支持政院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