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磷酸鹽類骨鬆藥可保骨,妳吃吃看好了!」不少民眾「呷好逗相報」,當心亂吃藥吃出問題。食藥署今天提醒,用來治療骨鬆的雙磷酸鹽類藥,蛀牙、口腔有傷口的民眾服用後,可能導致上下顎骨壞死。
藥害救濟案件中已有13件獲賠償案例,提醒民眾使用這類藥物應定期追蹤,更不要聽信親友介紹亂吃藥。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陳可欣表示,根據健保資料推估,國內一年約7萬5000人使用雙磷酸鹽類藥物。98年迄今,共21件疑似因雙磷酸鹽類藥物相關藥害申請救濟,其中有13件引發顎骨壞死獲得賠償救濟。
其中一名退休女老師,經醫師處方服用這類藥品,醫師也提醒應注意口腔衛生,但她用藥13個月後,因牙痛、下巴腫至牙醫檢查,竟然發現下顎骨嚴重發炎、大片壞死和化膿,經多次拔牙、清創治療,仍無法停止壞死範圍擴大,後來到骨科回診,才立刻停藥並轉口腔外科治療。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表示,雙磷酸鹽類藥物主要是透過抑制蝕骨細胞作用,減少骨質流失,常用在治療老人及更年期婦女的骨質疏鬆症。不過,這類藥物可能出現噁心、嘔吐、食道發炎等副作用,嚴重還可能造成顎骨關節壞死、股骨骨折等。
令人憂心的是,不少民眾認為雙磷酸鹽類藥物可以保骨,自行介紹或拿給親友吃,因為未經過醫師處方、也沒有進行服藥前口腔衛生評估,很容易引起後遺症。
林口長庚醫院新陳代謝科醫師黃兆山表示,蛀牙、口腔有傷口或拔牙、植牙的病人,是嚴重上下顎骨(牙床)壞死的高危險群,雖然發生機率不高,但仍提醒這類病人使用雙磷酸鹽類藥物時,一定要定期進行口腔檢查。
另外,若需進行拔牙、植牙等牙科手術,必須告知醫師正在使用雙磷酸鹽藥物,尤其出現牙齦腫脹、牙齒鬆動、顎骨疼痛等,應立即回診,醫師用藥前也應評估藥品效益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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