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死亡證明書近廿年來首度改版。明年元旦起,取消死亡證明書第十欄的死亡者「婚姻狀況」欄位,改列女性懷孕情形;新版的死亡通報網路系統也同步上線。
衛福部統計處副處長陳麗華說,新版死亡證明書增列女性懷孕狀況,是根據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增列女性死亡者是否懷孕終止(未足月)或結束(足月)四十二天內死亡或懷孕中死亡等五種狀況。
陳麗華指出,這項更新是參考世界衛生組織標準,希望了解婦女是否因孕產過程死亡,以做為國家公衛評比的指標。至於取消婚姻一欄,則將由內政部的戶籍資料勾稽。明年一月到三月,死亡證明書仍可新、舊版兼用。
對於在死亡證明增列懷孕與否一項,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以往產婦死亡大多是在生產過程死亡;但產後可能因凝血功能異常、感染等併發症,引發心臟、腦部或腎臟衰竭死亡,但這類病例很少。而生產四十二天以後,大多可排除死亡原因是因孕產所引起。
「產婦比較怕產後大出血,」台大醫學院婦產科教授李建南說,產後大出血原因,以子宮收縮不好占七成最多;其次為產道裂傷、滯留性胎盤及孕婦有血液疾病,這類大出血與孕產婦死亡都有關連。
孕婦有自體免疫疾病,也讓婦產科醫師提高警覺。李建南曾治療一名卅多歲孕婦,由於她平日服免疫抑制劑及類固醇控制自體免疫疾病,免疫力較弱,結果懷孕十八周提前破水,竟因細菌感染而致敗血症,不久就過世。
國民健康署長邱淑媞說,先進國家都會以孕產婦死亡率做為公共衛生是否進步的指標。李建南也表示,新版死亡證明書註記孕產死亡原因,可提供我國產科醫療有否進步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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