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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藥物製造許可及優良製造證明文件核發辦法」 業經衛生福利部102年8月8日部授食字第1021101234號令訂定發布施行,檢送前揭發布令(含法規命令條文)影本一份,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2448628號
 
   

 

 

 

主旨:轉知「藥物製造許可及優良製造證明文件核發辦法」 業經衛生福利部102年8月8日部授食字第1021101234號令訂定發布施行,檢送前揭發布令(含法規命令條文)影本一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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