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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藥定義放寬,健保局憂增百億錢坑

發表於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魏怡嘉
   日期:102年05月22日
 
   

 

 

 

健保財務吃緊,但立法院經濟及衛環委員會今天將聯席審查「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會中不排除「附帶決議」要求健保局從優給付放寬新藥定義的藥品及高度風險醫材。健保局官員指條例中對於新藥的定義非常寬鬆,光是給付放寬新藥定義部分,健保局一年至少將增加一百零八億元支出,恐怕成為健保藥品錢坑。

 

血糖機、隱形眼鏡納租稅獎勵

新修正條例中,新藥除了全新研發的藥品之外,現有藥品若改變使用劑量、療效強度、新劑型劑量及有新適應症等,都列入新藥租稅獎勵範圍,另必須臨床試驗的中度風險即二級醫療器材,例如血糖機、隱形眼鏡等,亦比照第三級高風險醫材納入租稅獎勵之列。

健保局醫審及藥材組組長沈茂庭表示,條例中新藥定義寬鬆,恐大部分藥品均能符合。以健保用量最大的治療高血糖、高血脂及高血壓「三高」藥品為例,每年支出約三百六十億元,若藥價從優給付卅%,將增加健保藥費一百零八億元支出,如果再擴及「三高」以外的藥物,影響非常巨大。

 

兩種藥混合 也符合新劑型

沈茂庭進一步解釋,將兩種成分的藥混在一起就算是「新劑型」,最常見就是高血壓藥與糖尿病藥混合;而原來一天吃三次藥,改變之後變成一天吃一次,也符合「新劑量」;另即為原來一顆五十毫克,現在改變為一百毫克,就算是「療效強度」改變;至於「改變使用途徑」,可能就是原來是口服改為注射或是注射改為口服,這些在目前健保新藥核價上,都不認為是新藥。

 

健保會批租稅優惠本末倒置

民間健保會發言人滕西華質疑,高風險、高入侵的醫材有其難度,政府予以產業租稅優惠有其道理。但對於中度風險,像是血糖機、隱形眼鏡等,其在技術上並不是那麼的高難度,條例卻予以租稅優惠,有些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