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有關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藥品「“信東“必坦寧吸入液 2.5毫克/毫升 BUTANYL INHALATION SOLUTION 2.5MG/ML(TERBUTALINE SULFATE)(署藥製字第043735號)」(批號32DM011)擬主動回收一案,請貴機構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3月15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1444673號
 
   

 

 

 

主旨:
有關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藥品「“信東“必坦寧吸入液 2.5毫克/毫升 BUTANYL INHALATION SOLUTION 2.5MG/ML(TERBUTALINE SULFATE)(署藥製字第043735號)」(批號32DM011)擬主動回收一案,請貴機構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03月05日FDA藥字第1021402049號函辦理。
二、請  貴機構依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回收通知書,儘速配合回收事宜。
三、副本抄送新北市藥劑生公會、新北市藥師公會,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