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日期:102年05月25日(星期六)、102年05月26日(星期日)、102年06月02日(星期六)
二、辦理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三、上課地點: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2年04月10日止。
五、費用:全程免費
六、名額:台北市33人、新北市60人、基隆市7人、金門縣2人
七、報名方式:
(1)為能讓戒菸服務均衡發展與普及各鄉鎮,將根據各縣市的健保特約藥局數衡酌其比例,請在戒菸諮詢有經驗及熱忱的藥師參加高階培訓課程,一家藥局以一位藥師參加為原則。若部分縣市人數不足,將由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安排其他縣市的藥師參與。
(2)報名請統一於各場次所訂期限內(參表五)向全聯會採紙本郵寄報名,名額有限,額滿為止。報名資料請自行留底,恕不退件。報名表與相關資料如附件。
(3)全程免費,參與人員名單及各縣市可報名餘額將於開始報名之翌日起早上10:00公布於全聯會網站『公告訊息』裡。
(4)已報名者若要有消報名,請於開課一禮拜前來電至全聯會進行取消。
(5)各場次皆附午餐,備有茶水請學員自行攜帶環保杯。
(6)開課前不另外通知,若有課程取消或改期等情況,本會將通知已報名學員相關事宜。
八、結訓資格:
(1)須全程參與三天之訓練課程,並完成課後測驗,測驗達70分以上。
(2)測驗及格者可參加課外實務訓練課程(戒菸班、門診戒菸/戒菸藥局、戒菸專線),於實習完後二個月內完成國民健康局所規定之相關實習報告與個案追蹤報告乙份,經國民健康局評委認定核可後,將可獲得高階戒菸衛教師資格。
(3)獲得高階資格2個月內須與國健局申請簽約辦理社區藥局二代戒菸試辦服務,而後全聯會將上傳學積點22點(登錄於衛生署積分管理系統)。
(4)測驗不及格者則無法參加課外實務訓練課程且無法獲得繼續教育學分積點,需重新上課。
(5)為鼓勵已有實際參與戒菸衛教之藥事人員,瞭解二代戒菸治療試辦計畫相關政策,並提升其專業知識技能,特訂定實務訓練時數抵免須知。
(6)欲抵免實務訓練者,於報名高階戒菸課程時需同時填寫102年戒菸衛教認證課程實務訓練抵免申請表,並檢具相關工作證明文件(附件二),向全聯會提出抵免申請,恕不補件。經國健局審定後準予抵免者,由全聯會通知申請人,減免其訓練時數。
九、培訓後續事宜:
(1)擬參與「二代戒菸治療試辦計畫」者,須完成48小時戒藥事戒菸衛教人員訓練。
(2)獲得高階資格2個月內須與國健局申請簽約辦理社區藥局戒菸服務,否則將廢止其高階戒菸衛教師資格且無法獲得繼續教育學分積點。同時2年內不得參加全聯會舉辦之其他公共衛生計畫相關課程。
(3)藥事戒菸衛教人員證書有效期限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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