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衛生署民眾就醫指引手冊
用藥安全,從自己做起
一般民眾常存有不正確的用藥觀念,
以致反而使治病的藥品成為害人的毒品。
本文將提供正確、基本的用藥常識,以期讓藥品發揮最大的功效。
國人長久以來存在許多不正確的用藥觀念,例如:「有病治病,無病
強身」,自行購用處方藥,隨意變更使用藥品的用法以及用量,甚至
「呷好鬥相報」,任意地介紹他人使用藥品,常常發生「未蒙其利,
先受其害」的問題。
藥即是毒,不正確的用藥觀念,可能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一般民
眾如果有用藥方面的疑問,應該在就醫領藥時向藥師詢問,或至健保
特約藥局,由藥事人員提供說明,並依照其指示,或所附藥品說明書
之內容,確實服用藥品,以期獲得最大藥效,並避免不良反應。
配合全民健康保險及醫藥分業的實施,社區中已有「全民健康保險特
約藥局」的成立,目前約有2萬多位藥師,6千多家藥局,分布在您生
活周遭的每個角落,這些專業藥師在調劑處方前,會詢問病人過去用
藥情形,建立用藥檔案,以方便去查詢監測,獲得足夠的資訊,來評
估和確認用藥的安全性,再進行調劑,並在調劑之後,給予適當的建
議與用藥指導,例如藥物辨識、藥品情報、用法用量、相互作用、禁
忌、副作用之指導……等等,藉以充分保障用藥安全。所以如果您有
用藥上的問題,都可以就近向社區藥局的藥師或藥劑生尋求調劑處方
、用藥諮詢、藥事照顧及健康諮詢等專業服務。
用藥安全需要民眾建立自我照護觀念,因此平常應多吸收用藥常識,
向醫師索取處方箋才能充分掌握自身自己的病情與處方內容;亦可自
由選擇到社區藥局配藥,讓專業藥事人員提供完善的用藥資訊,他們
不僅能為大家用藥安全把關,更能教導大家正確用藥知識,既便利又
安心。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用需知
● 如果您經醫師診斷,您所罹患的疾病是屬於「健保局公告的慢性病
」範圍(如下表),而且病情穩定,只要按時服藥即可控制病情時
,可徵詢醫師的同意,開給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以節省您
就醫時間及醫療費用的開銷。
●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三個月的使用期限,最多可以拿3次(每次
可拿28~30天份)的藥。每次拿藥還是要用到健保IC卡,但不會累
計就醫次數,只會在上面註明您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
次數,還可以免付藥品部分負擔。
●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雖然可以節省不少醫療開銷,不過您是適用
於「一般處方箋」還是「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仍然必須由醫師來
判斷。換句話說,即使您屬於健保局公告的慢性病,可是在病情尚
不穩定,需要經常回診所或醫院看病的情況下,可能就不適合使用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 另外,您在服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藥品期間,如果有任何不
舒服的症狀出現,還是要儘快回原來的診所或醫院看診,並且記得
帶原來的處方箋和醫師討論。千萬記得,一定要把處方箋的用藥讓
醫生知道,醫師才不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因重覆開同樣的藥給您
,而影響到您的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