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著的四腳枴、助行器、輪椅等醫療輔具,不可以上網賣,最好也不隨意轉送或借給別人使用,因為個別病情及復健需求不同,用了不合適的輔具反而傷身。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醫療器材及化妝品組科長林欣慧今天指出,醫療器材分三級,第一級的風險最低,OK繃、醫用棉花棒、輪椅、四腳枴、腋下枴、助行器,都屬於這一級。至於拔罐器、刮痧板等民俗療法器材,以及衛生棉、視力表、保暖電毯等,不是醫療器材。
第二級屬中風險,對人體略有侵入性或有微量電流,包括電子血壓計、衛生棉塞(條)、月事杯、體脂計、日拋型隱形眼鏡、含藥棉花棒。第三級是高風險,可以戴過夜的隱形眼鏡、心臟節律器、巴金森氏症晶片等,屬於此級。
先前有民眾在網路販售隱形眼鏡被檢舉違法,林欣慧說,醫療器材採取登記管理,販售或租賃醫療器材者,必須取得衛生局核發的藥商許可執照,衛生署並未開放網路藥商登記,民眾不了解隱形眼鏡、血壓計是醫療器材,才會不慎觸法。
有的民眾會把用不著的醫療輔具送人或借人,食品藥物管理局的高級審查員也是復健科醫師湯依寧認為,這有商榷之處,理由是醫療輔助是個人化的用品,別人未必合用,勉強用還可能二度傷害。
湯依寧舉例,輕度中風偏癱病患使用的四腳枴,高度要正好在未偏癱側的手腕,才能正確使用不傷手;下肢不良於行、膝關節退化病患的輪椅,要依病人身高決定合適的輪椅直徑。另外,前側兩個輪子、後側兩個柱子的助行器,適用於巴金森氏症病患,因為巴金森患者有轉不過彎的困擾。
湯依寧說,復健科醫師會根據病患的需求,建議病患選擇合適的輔具,而且輔具也有使用期限,一般來說,輪椅用了5年,就可以考慮汰舊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