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1年04月09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133669900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司之「拜冒康感冒顆粒(衛署藥輸字第024891號)」、「拜冒康發泡錠(衛署藥輸字第024835號)」及「我可舒適發泡錠“拜耳德國廠“(衛署藥輸字第023777號)」藥品許可證業經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註銷在案,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請轉知及督促所屬會員立即下架,市售產品應依藥事法相關規定配合辦理。
◎會員優惠專區
藥師草藥鋪podcast 2024 FAPA投搞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