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本局於101年度將藥局(房)是否違規販售鎮靜安眠藥等事項,列入加強查核項目,惠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101年03月03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11328401號
 
   

 

 

 

主旨:
本局於101年度將藥局(房)是否違規販售鎮靜安眠藥等事項,列入加強查核項目,惠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1年02月20日FDA管字第1011800034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函請本局配合辦理101年度管制藥品稽核管理計畫,將(一)藥局(房)是否違規販售鎮靜安眠藥、醫療院所醫師處方鎮靜安眠藥是否合理、(二)開立Mifepristone(RU-486)是否確為婦產專科醫師、(三)醫師為非癌症慢性頑固性疼痛病人處方成癮性麻醉藥品是否依照相關規定、(四)Thiamylal(Citosol)之管理等事項,已列入今年度加強查核項目,惠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善盡專業責任,並確實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切勿知法犯法,以免受罰。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