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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管制藥品使用執照與登記證核發及管理辦法」第10條條文誤勘表1份,惠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請 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100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第1001872700號
 
   

 

 

 

主旨:
檢送「管制藥品使用執照與登記證核發及管理辦法」第10條條文誤勘表1份,惠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請  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0年12月20日署授食字第100180086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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