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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含Bufexamac成分藥品再評估未獲通過相關事宜」,並自即日生效。

發表於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藥品不良反應通報系統
   記者:
   日期:100年11月08日
 
   

 

 

 

Bufexamac成分藥品再評估未獲通過相關事宜

一、含bufexamac成分藥品之臨床效並與風險,經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彙整國內、外相關資料,審慎評估該藥品之臨床

效益與風險,因缺乏足夠證據支持其療效,該成分藥品再評估未獲通過,含該成分藥品許可證有效期間屆滿時,不准展

延。
二、請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含bufexamac成分藥品時,應審慎評估病人之臨床效益與風險,選擇最適當之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