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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第7次藥品支付價格調整方案」生效日變更至100年12月1日乙事,敬請轉知所屬會員

發表於
   發文機關: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發文日期:100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100)國藥師平字第1001777號
 
   

 

 

 

主旨:
「全民健康保險第7次藥品支付價格調整方案」生效日變更至100年12月1日乙事,敬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明:
一、行政院衛生署於100年10月21日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第7次藥品支付價格調整方案」,100年10月25日修正該方案之新健保支付價格自100年12月1日起生效(詳見附件一、二)。
二、敬請轉知所屬會員前開事項,並提醒社區藥局藥師注意調節藥品庫存量,以避免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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