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健保局發布「健保藥價合理調整,同時保障民眾用藥權益」新聞稿中,指出第7次的藥價調整之新藥價將於100年11月1日起生效,但25日緊急開會,重新公告延至12月實施。
兼顧藥費節流、保障民眾用藥權益,達到健保財務、醫療提供者及民眾三贏的前提下,對於屬臨床治療不可或缺的必要藥品及罕見疾病用藥不列入調整,設定調降下 限價格來維持藥品之合理成本、並對於學名藥品藥價高於原開發廠藥價、低規格量藥價高於高規格量藥價等曾引發爭議品項都已調整。(詳見「全民健康保險第7次藥品支付價格調整方案」公告(網址:http://www.nhi.gov.tw/information /bbs_detail.aspx?bulletin_ID=1461&menu=9&menu_id=545)
由同日健保審字第1000054122函,1001101生效9808項中可見,調降有7,336項,調升有2,472項。國產藥計8,323項(占 84.9%),進口藥1,485項(占15.1%);以口服相關製劑最多5,652項(占57.6%)、外用相關製劑次之1,863項(占19.0%)、 注射相關製劑1,852項(占18.9%)。
估計約有380家製藥廠與藥商受波及,調整品項最多的前十家製藥廠(如表一)全都是本國藥廠。其中一般學名藥7,710項(占78.6%)、 BE/(BA+臨床試驗)1,245項(占12.7%)、原開發廠836項(占8.5%)、BE對照品17項(占0.2%),可預見對學名藥市場的衝擊最 大。
若以ATC碼分類觀之,採解剖分類觀察含納80%受藥價調整的品項中(如表二),皮膚用藥(dermatologicals) 1,674項(占17.1%)最多,以皮質固醇類皮膚用製劑(corticosteroids, dermatological preparations) 618項(占6.3%)為主;神經系統(nervous system)1,244項(占12.7%)次之,以精神抑制劑(psycholeptics) 539項(占5.5%)為多,消化道與代謝用藥(alimentary tract and metabolism)1,179項(占12.0%)居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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