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大突破:衛生署擬開放跨兩家族間活體器官移植

發表於
   資料來源:新浪新聞網
   記者:丁彥伶
   日期:100年10月20日
 
   

 

 

 

愛滋器官移植事件突顯國內器官捐贈嚴重不足,為增加移植器官來源,雖目前國內已有活體器官捐贈,但目前僅限五親等內,禁止非親屬間的活體器官移植,衛生署擬修法,開放兩個家族間的跨家族配對活體移植,若修法通過,是國內器官捐贈重大突破,不過仍需視立法院會期而定。
  活體器官移植包括腎臟及肝臟,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依現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若家族中「五親等內」血親中,有人需要器官移植,家屬願意活體捐贈,只要經組織配對成功即可合法進行移植手術,但若無法配對成功,就要在漫長的等待大愛器官捐贈名單中排隊。
 
石崇良表示,有鑑於國內可活體移植的腎臟、肝臟嚴重不足,衛生署在民間專家建議下,將著手研議修法開放跨家族配對移植的可行性,以提升器官移植率。
 
醫事處第六科科長呂念慈解釋,這是因為國內等待器官移植的7千多例病患中,有8成是可以活體捐贈器官的腎臟病患,而國內限制捐贈者必須是自己家族的五等親內的血親,若配對不成就只能等屍捐。
 
而民間專家建議可參考美國模式,有活體器官移植需求但家族配對不成功的A家族,可以自行找另一個相同狀況的B家族,若雙方家族五等親的成員中可以互相配對成功,就可以跨家族「捐、移互利」交換捐贈器官移植,但前提是兩個家族要自己找。
 
不過因為衛生署提的器官移植法案,從98年送審至今都未進入正式議程,因此衛生署官員也承認這僅止於討論,相關細節也都還沒有討論好,何時實施?恐怕還要等很長的時間。
 
此外,在愛滋器官風暴下顯現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管理問題,石崇良表示,器官移植登錄中心的董事長原由衛署副署長兼任,未來將改由指派,而目前10家器募醫院是否要整併或如何整併,也將在年底前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