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2011, 十月 6 - 14:49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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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發文日期:100年09月28日 |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0127690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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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為強化連鎖藥粧店及藥局對於化粧品相關品質之重視,請轉知所屬會員確實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100年08月31日藥濟安字第100131號函辦理。
二、化粧品不良品之通報及回收作業為確保化粧品品質管理相關重要的一環,透過通報機制之建置,可有效阻絕化粧品不良品接觸民眾的機會,以保障全國民眾之化粧品使用安全。
三、如有發現化粧品不良品時,請立即通報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建置之「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化粧品不良品通報電話:(02)2358-7343轉126;網址:http://cosmetic-recall.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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