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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le因非法藥物廣告遭沒收5億美元營收

發表於
   資料來源:iThome
   記者:陳曉莉
   日期:100年08月25日
 
   

 

 

 

美國司法部周三(8/23)宣布,Google因允許加拿大藥商在美國市場刊登處方藥的廣告,並將藥品售往美國,由於違反美國聯邦食品、藥品及化妝品法案(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FDA)及藥物管制法(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Google已同意放棄相關的廣告營收,再加上藥品銷售所得的5億美元收益

Google會被查獲助長非法藥品銷售來自一場意外。此一調查源起於一名逃至墨西哥的美國金融詐欺犯,該名詐欺犯在逃亡時間利用Google AdWords廣告非法藥品,當他被逮捕並遣送回國後,與美國警方展開合作,提供如何使用AdWords的資訊,才使警方發現,Google AdWords藏匿了許多非法銷售藥品的網站廣告。

根據美國羅德島檢察官辦公室的調查,Google最早在2003年就知道加拿大的藥商透過Google AdWords廣告平台將處方藥出售給美國消費者,雖然Google禁止加拿大以外的國家使用Google AdWords銷售藥品,但卻持續允許加拿大藥商的行為,Google也知道美國消費者並沒有有效的處方簽,而且透過網路向加拿大藥商購買相關藥品。

此外,在2003年至2009年期間,Google還針對這些加拿大藥商提供客戶支援服務,協助擺放相關廣告並最佳化其廣告,以及幫助藥商改善網站效益。

美國司法部指出,進口處方藥給美國的消費者幾乎都是非法的,因為這些未經FDA審核的藥品在安全或成效上也許無法符合FDA的規範,也許不是在適當的條件下製造、儲存或運送,也可能不是有效的處方,雖然加拿大對處方藥有自己的規定,但把處方藥售往美國並不在加拿大的權責內,此外,加拿大以外有很多國家都缺乏充份的藥品規定。

根據Google與美國政府的協議,Google了解該公司不當地協助加拿大的線上藥商透過AdWords向美國消費者廣告藥品,並願意為此負責,除了將繳回因此所掙得的5億美元外,也同意提出未來各種避免再發生類似情事的承諾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