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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美白」洗面乳 多項產品誇大又標示不清

發表於
   資料來源:優活健康網
   記者:
   日期:100年08月09日
 
   

 

 

 

炎炎夏日,防曬美白成為最重要的課題。衛生局為讓消費者買到對的產品,在5、6月起開始抽查市售與網路販賣的美白與防曬用品,根據今天出爐的報告顯示,市面上有多達13件商品的標示不清或亂標,衛署要求業者回收下架並更改產品名。

衛生署為讓消費者買到對的產品,先前針對琳瑯滿目的美白防曬產品做抽檢,包括網拍、攤販、美容用品店等都在抽檢範圍內。而今天檢驗報告出爐,雖然所有19件抽查樣品皆未含禁用成分「重金屬汞」與「對苯二酚」,但發現有13件產品標示有問題。

其中包括曼秀雷敦的「抗痘美白洗面乳」,檢測結果未含美白成分的「維他命C磷酸鎂」,但產品上卻註有該種成分與效用;「艾地苯皙白滋養精乳」,原文成分未寫含有美白成分的「維生素C」,中文卻有標記等,有多達13件抽驗產品標示不清、標示內容與實際成分有差別。

衛生署要求抽檢結果有問題的業者,全將商品下架回收並更改品名、標記清楚來源地與實際成分。而標準產品應在外盒包裝上標示「製造廠名稱、廠址(國產與輸入者皆需標示)」、「進口商名稱、地址(輸入者)」、「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經指定公告者)」、「許可證字號(含藥化粧品者)」。(資料來源:衛生署)

倘若業者未盡快做更正,在複查時仍不符合規定,依照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的規定,將能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將違規商品沒收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