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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资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 附表五、附表六、附表八、附表十三,業經衛生福利部113年8月20日衛授食字第1131409529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知悉。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31656901號
 
 

 

  主旨:「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资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 附表五、附表六、附表八、附表十三,業經衛生福利部113年8月20日衛授食字第1131409529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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