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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公司藥品「倍立克軟膏 BETASALIC OINTMENT (衛署藥製字第045289號)」因使用不符合規定之原料藥而回收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1816853號
 
   
 

 

  主旨:有關貴公司藥品「倍立克軟膏 BETASALIC OINTMENT (衛署藥製字第045289號)」因使用不符合規定之原料藥而回收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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