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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倘有民眾持新北市永和區「惠生聯合診所」高樹德醫師於103年12月09日至104年6月8日期間開立之各級管制藥品處方箋,請勿調劑,並請盡速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本署知悉,請 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10日
   發文字號:FDA管字第1031800808號
 
   

 

 

 

主旨 :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倘有民眾持新北市永和區「惠生聯合診所」高樹德醫師於103年12月09日至104年6月8日期間開立之各級管制藥品處方箋,請勿調劑,並請盡速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本署知悉,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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